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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确有专长制度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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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0 14: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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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以师承方式学习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以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该条款是中医确有专长制度的法律依据。随后国家出台了配套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细则,各省卫健部门也相继出台各省的细则办法。自2017年以来,全国绝大部分省级卫健部门都先后组织了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民间中医对中医确有专长制度有不同看法。一方面认为该考核制度为无证行医的民间中医打开了一个口子,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大部分民间中医认为这一制度,是在阉割中医,将民间的全科中医限定在某一小范围内;同时因为推荐人制度,以及超低的考核通过率,使中医确有专长制度广受诟病。(二)
对于民间中医合法行医问题,我一直有自己的思考。2021年起草了《〈民间中医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建议》,提出四级监管模式,这应该是规范民间中医管理最现实有效的模式,即能有效利用民间中医实现基层诊疗从而完善中国分级诊疗制度,又能有效传承发展传统医学使之不至于断层。《医师法》草案征求意见期间,我与向前静老师一起发起了万人签名,要求中医与西医分开立法管理、民间中医与体制内中医采用不同监管方式。但是一万多人的实名上书,最终石沉大海,没有收到哪怕一个字的回应。在《民间中医管理条例》不能被立法、民间中医不能获得更多法律支持的情况下,确有专长考核为民间中医合法行医提供了一条通道,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我们不能全盘否定确有专长制度,它的确使极少数的民间中医获得了行医资格。(三)根据《云南确有专长考核情况报告》,云南省人口总数约4739万,2021年确有专长考核通过人数104人,也就是说4年一次的考核,平摊到每一年,大约只有占总人口的0.00005%的民间中医能够通过考核。其他省份如山东省、福建省的比例大致与云南省相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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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比例计算,全国平均每年大约有700多名民间中医可以通过考核,但是考虑到很多省份庸政懒政,几年都不组织一次考核,或者通过率远低于云南,实际这一数字可能远低于700。我们来看一下中国古代科举考试的会试(进士)考试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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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成化和嘉靖年间全国总人口约<span] 8.png
如果不是用数据说话,谁能相信,如今的民间中医想要合法行医,竟然比考进士还要难十倍!
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问题,国家立法、全国各省大张旗鼓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目的是为国选材、为民除疾、为社会分担基层医疗压力。而各省卫健部门在组织考核的时候,却不断提高通过门槛,减少考生通过率,这是否与国家推行该制度的初心背道而驰?背后是否有西方资本利益的渗透或驱使?不得而知,就算是真的,我也不敢说。
(四)
中医局不能有效保护中医从业者,不能为中医从业者提供合法化的路径,不能保证和提高中医的疗效、推进中医理论与临床的传承发展,这是他们的失职。卫健部门不能鸠占鹊巢,利用公权力强行管制打压中医,阻挠破坏国家振兴发展中医药重大工程。我们要看到,确有专长考核制度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从积极的方面来说,为部分民间中医合法行医提供了一条通道,有总比没有要好。消极的方面包括:一是两名推荐人制度,确实难倒了很多长期在民间行医的民间中医;二是有些全科民间中医并不适合该确有专长制度,对于全科中医,不应当强行阉割;三是确有专长考核在各省实际操作中,存在层层加码的问题,比如云南省2021年的确有专长考核,要求提供祖上三代行医的证明;四是通过率过低,如此低的通过率,使这一考核失去了其本该有的意义;五是报名程序过于复杂,导致很多上了年级或文凭较低的民间中医,几乎无法独立完成报名;六是考核过程和结果缺乏必要的公开和监督,基本上都是暗箱操作;七是考核形式有待商榷,完全面试型的考核,考官的主观性过大,客观性不足;八是确有专长考核应当由各省市中医局组织进行,而不应当由卫健部门越俎代庖。当然,最好是取消确有专长考核,重新制定《民间中医管理条例》,梳理确立更为合理的四级监管模式,才是真正解决中医传承、疗效和发展问题的根本办法,才能真正实现全民健康和文化自信,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民间中医李太云,2023920-21日于御纯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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